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国内各民族保持良好的关系,亲密的团结,是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20世纪50年代初期,为了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深重的民族隔阂,改善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央和地方曾多次派出民族访问团、慰问团、工作团,深入少数民族地区,传达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表达汉族对他们的兄弟情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进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党和国家还派出大批工作队、民族贸易队、医疗卫生队,帮助少数民族人民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困难,恢复和发展生产,发放救济款和无息贷款,为群众免费治病。1952年、1956年先后两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族政策教育,结合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各级政府还大力调解民族之间和各民族内部的纠纷,大力开展了争取、团结、教育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改善了民族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祖国的统一,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的任务本来应该是通过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加速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从而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然而,由于1957年以后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特别是由于十年“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使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这一发展进程出现了曲折的情况。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为了恢复和发展良好的民族关系,在加强民族团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显著的成效。纠正了“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左”的错误,落实了政策,平反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解决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普遍深入地进行了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等等工作。通过这些工作,使各族人民体会到,不断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保证,它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从而增强了热爱祖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并以实际行动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定团结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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