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淮阳县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据悉,全国共表彰678个模范集体,其中河南有14个模范集体受到表彰,而淮阳是河南受表彰的两个模范县之一。
淮阳是民族大县,有22个少数民族,包括8个民族乡镇、25个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总人口37680人。近年来,淮阳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强措施、抓落实、重实效,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在服务美丽淮阳建设大局中,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
2009年,淮阳县被评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所辖城关回族镇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0年,时任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到淮阳调研,对该县民族宗教基层网络建设和民族矛盾调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强化组织领导,营造创建氛围。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杨永志任组长、县长马明超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任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层层签订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创新宣传载体,以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五个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即每个学校有一套民族服装、一个民族文艺节目、一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一本民族常识课本,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渗透校园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小培养学生的民族团结进步意识;以文艺汇演活动为载体,每年荷花节期间举办民族文艺演出专场12场;以宣传教育月为载体,大力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社会管理。该县健全民族工作基层网络,完善民族工作行政管理网络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网络,积极搭建“五会”工作平台,即“民族团结促进会”、“睦邻友好联谊会”、“阿訇社首联谊会”,以及由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组成的“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管委会”;完善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日排查、周报告、月研判、不安定因素随时上报制度,确保突发民族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了、处理得好;创新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调处“2+2”工作法,对民族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由“五会”牵头,协调乡镇“两办”(民宗办、信访办)和“两所”(司法所、派出所)归口办理。
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该县健全交友联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定期联谊、定期餐叙、定期慰问制度,并将每年的8月5日确定为“睦邻友好联谊日”;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全县领导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结成帮扶对子61个;12个民族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先后筹措资金180万元,帮扶民族村修建下水道、安装自来水、改善村卫生室环境等,为民族村群众办民生实事20多件。
惠民生促和谐,加快民族进步。该县着力改善民生,先后筹集资金3000万元,解决少数民族上学难、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生活难和殡葬难等“六难”问题;协调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工信局、县妇联等,实施“阳光培训工程”、“雨露培训计划”,培训600余人,年组织少数民族劳务输出5000余人次,实现劳务收入超亿元;大力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规划建设了刘振屯乡民族板材园区,入驻企业203家,年直接增加群众收入2亿多元,安置少数民族富余劳动力2000人;扶持辉华面业等规模以上重点民族企业9家,今年前三季度共扶持民族特需品企业辉华面业贴息贷款1.6亿元。淮阳选手在省第七届民运会上共获得11枚奖牌,其中银牌2枚、铜牌9枚;在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心意六合拳国际武术邀请赛暨传统武术比赛中共获29枚奖牌,其中金牌11枚。该县还高标准建成了华林新村等民族新村,建成少数民族文化大院5个、文化共享工程点25个、“文化书屋”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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